8月18日,湖口縣召開農民工工資實名制監管信息化工作會議。
此次推進農民工實名制信息化監管、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有利于加強對勞務市場的規范和監管;有利于解決突發群體性嚴重欠薪案件;有利于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會議要求,各鄉鎮、各成員單位要對本行業或本轄區今年新建、在建項目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做好農民工信息采集、錄入等工作,確保在8月30日之前,我縣重點在建、新建工程農民工工資實名制信息化監管系統全面上線,實現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即勞動合同簽訂、農民工信息采集、農民工工資專戶繳存、農民工工資核算、工資發放、監督管理的互聯網平臺動態監測。
湖口縣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督查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否繳納到位以及勞動用工備案、實名制持卡率、工資發放、規章制度、勞動合同簽訂、合同履約等情況。對于檢查不合格的給予警告、約談,并責令整改。
對于存在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要將企業列入“誠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實行重點監控。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會議還邀請了江西省交通科研院專家就省建設工程民工工資管理信息系統的操作進行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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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縣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以下單位將會共同對其進行制裁。
1.湖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的牽頭工作,加強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和督促檢查。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會同成員單位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糾正和處理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承擔縣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湖口縣法院負責對建立審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綠色司法通道”,在立案、保全、審理、執行等各個相關環節依法快立、快審、快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3.湖口縣發改委負責對權限內政府投資項目嚴格審批,未落實資金來源的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將拖欠工資失信企業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推動成員單位依法依規聯合懲戒。
4.湖口縣公安局負責協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健全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做好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線索的接收立案和偵破等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湖口縣總工會負責各級工會組織充分發揮勞動保障法律監督作用,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工會建設,逐步提高基層工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能力;指導企業工會與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解決拖欠工資問題,隨時了解掌握本級本系統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發現欠薪問題積極協調解決;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涉及工會系統評先評模等活動中予以限制。
6.湖口縣司法局負責支持、引導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追討欠薪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指導、督促拖欠工資的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還款協議,并由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建立完善、便捷、高效的維權機制。
7.湖口縣財政局負責按規定及時下達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財政性資金,指導各地、各部門做好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監管工作,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8.湖口縣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對園區內所有企業(特別是租用場地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在建工程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約談相關項目業主、施工單位及企業負責人,準確掌握企業生產和工資發放情況,并整理形成詳細臺賬存檔;負責督促本園區內所有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及時足額繳納工資保證金;負責對各類生產企業、工程項目建設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工資發放情況的監管,并督促建設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到清欠辦公室進行用工備案、按報送農民工花名冊和工資發放表;負責對工程項目發生的拖欠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及時報送清欠辦公室。
9.湖口縣信訪局負責對有可能引發的集訪、堵路、堵門或其它極端討要工程款的農民工工資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理工作預案,防止矛盾激化、事態擴大和造成不良影響;對收集到的不穩定因素,督促相關責任單位組織力量提前介入,做好信訪穩控工作,防止發生上省、進京集體上訪。
10.湖口縣城建局、縣房管局負責加強對建筑、房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做好建筑市政、房產開發領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督辦本領域內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協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全面規范建筑市政領域企業工資支付行為,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建立工資支付監管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農民工工資(人工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等,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14.湖口縣市監局負責指導以小微企業為重點,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引導用人單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覆蓋面。結合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查處的企業拖欠工資情況納入市場監管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范疇。對拖欠工資失信企業,在職權范圍內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